东莞市鸿腾企业顾问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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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箱:hongteng1618@163.com
1. 申请认证咨询:
1.1 TLC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咨询遵循组织自愿申请的原则。
1.2 申请管理体系认证咨询的企业应具备的条件:
(1) 持有法律地位证明文件;
(2)
申请方已按相关标准建立和实施了文件化的管理体系;
(3) 基本上具备了中心“管理体系认证咨询申请表”中要求的相关条件。
1.3 申请方可与TLC业务部联系,按要求填报《管理体系认证咨询申请表》,同时报送申请表中所要求的申请资料,并及时交纳认证咨询申请费。
2.受理评审:
TLC业务部评审人员对申请方提交的申请资料进行评审,对审核范围的适宜性、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咨询删减范围的适宜性以及法律法规的符合性作重点评审,对第一阶段是否安排现场审核作出评定,,当受审核方的产品简单、组织机构、规模较小、中心已对组织有一定的了解且组织所提交的申请资料及其它信息能够证实组织已具备了第二阶段审核的条件时,中心可考虑不安排第一阶段现场审核。并据此在一周内做出是否受理的决定。
3.合同签订:
申请受理后,由TLC主任与申请方签定《管理体系认证咨询合同》,明确双方承担合同责任。
合同签定后,如申请方要修改合同内容,TLC业务部根据实际情况可对修改部分再次进行评审,并重新签定合同。
4.审核准备
4.1组建审核组,中心依据中心质量管理体系文件的相关要求组建审核组,审核组应满足CNAS对审核专业能力等相关要求.审核组按中心文件的要求,做好审核准备.
4.2第一阶段审核
A)第一阶段审核分为对文件审核(包括对受审核方提交的申请资料)和现场审核(现场审核不是第一阶段的必须过程),
审核组长对受审核方提交的管理手册、程序文件等信息资料进行审查,受审核方应根据审核组长提出的文审意见对文件进行修改。当受审核方所提交的质量管理体系文件、申请资料及其它信息经审核组审核后认为:组织已具备了第二阶段审核的条件时,按照认证咨询合同的要求,不进行第一阶段现场审核,完成第一阶段审核后,审核组与组织依据第一阶段的审核情况商定具体的第二阶段审核日期及有关第二阶段审核前的相关事宜。
B)当需要进行第一阶段现场审核时,审核组将按中心管理体系认证咨询初审策划的第一阶段现场审核的要求,审核组制定现场审核计划,取得受审核方的确认后,审核组将按审核计划的要求对受审核方实施现场审核。实施现场审核的重点是审核组织是否为第二阶段审核做好了充分的准备。
4.3第二阶段审核
4.3.1
审核组长对受审核方在第一阶段审核后,受审核方应在双方商定的时间内完成审核组在第一阶段提出问题的关闭,审核组长应制定第二阶段审核计划和做好现场审核的相关准备工作.
4.3.2现场审核
审核组制定现场审核计划,并取得受审核方的确认后,审核组将按审核计划的要求对受审核方实施现场审核。
4.4 纠正措施的跟踪验证
受审核方应针对审核组提出的不符合项的性质分别做好纠正措施整改工作;
A)
对严重不符合,应进行的认真的原应分析,采取有效的纠正措施,并将实施纠正措施有效性的客观证据报审核组长。经审核组长验证有效后可关闭不符对于严重不符合,应认真的进行原因分析,制定并采合;
B)对于轻微不符合,只需进行的认真的原应分析,制定具体的纠正措施计划,提交到审核组,经审核组长对纠正措施计划确认后即可。纠正措施的有效性待下次审核中进行验正。
4.5 认证咨询决定
TLC组织认证咨询决定人员对企业的认证咨询的全部资料进行评审,由TLC主任做出是否批准认证的决定。
4.6 颁发认证咨询证书和公告
经TLC主任批准,TLC综合办向受审核方颁发统一编号的印有TLC认证咨询标志的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咨询,证书有效期为三年。
TLC在中心的网站上对获证方名录予以公告。
5.监督审核
在认证咨询证书有效期内,TLC将按照CNAS的要求对获证组织实施监督审核,
以确认获证组织的管理体系是否持续有效。初次监督审核自初审第二阶段末次会议之日起12个月内进行,不允许超过12个月。第二次监督审核自初审第二阶段末次会议之日起24个月内进行,
不允许超过24个月。
6.再认证咨询
管理体系证书有效期满前,获证组织应在证书到期前三个月向TLC业务部提出再认证咨询申请,并填写《管理体系再认证咨询申请表》和提交相关的再认证咨询申请资料。再认证咨询的申请及受理、再认证咨询的现场审核和再认证审核中开出的不符合项的关闭均应在获证组织的证书有效期满前完成。
中心在受理再认证咨询申请时,一般情况下,不安排第一阶段审核,若组织的质量管理体系发生重大变化,如组织的认证咨询范围发生重大变化、适用的国家的法律、法规发生重大变化、组织结构发生重大变花、组织的生产场所增加了多场所时,中心会作出实施第一阶段审核的安排。